一天爲什麼是24小時,有多種說法:
最初,人們將一天(真太陽日)的時間二十四等分,稱爲小時,小時再六十分定義分鐘,分鐘再六十分定義秒,所以一天總有二十四小時。後來爲了更準確地計量時間,人們又定義了平太陽時,用一箇假想的地球繞其勻速圓周運動的假想太陽來代替真太陽,這樣一天(平太陽日)的長度就和四季無關,將其二十四等分,得到的仍然是二十四小時。
一天24小時是由古埃及人制定的。古埃及人制定了一年有12個月,取其倍數規定一天有24個小時。同時,人們根據地球自轉一週耗時23小時56分(約等於24小時)的規律,把地球自轉一週定爲一天,也就是24小時。此外,全世界經度每相隔15度劃一個區域,這樣一共有24個區域,每個區域都採用統一的時間標準,稱爲“區時”,相鄰區域的區時則相差1個小時,這也是一天爲24小時的一種體現。
總的來說,一天爲24小時是基於人們對時間的觀察和測量,以及地球自轉和公轉的規律得出的。這一時間單位制度已經沿用了很長時間,並且在現代社會中仍然廣泛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