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民法典》的規定,法人可以分為三大類,即營利法人、非營利法人和特別法人。以下是詳細介紹:
營利法人。這類法人以取得利潤並分配給股東等出資人為目的,主要包括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其他企業法人。
非營利法人。這類法人不以分配利潤為目的,主要是為了公益目的或其他非營利目的,包括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基金會和社會服務機構等。
特別法人。這類法人既不屬於營利法人,也不屬於非營利法人,包括機關法人、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法人、城鎮農村的合作經濟組織法人以及基層民眾性自治組織法人。
根據《民法典》的規定,法人可以分為三大類,即營利法人、非營利法人和特別法人。以下是詳細介紹:
營利法人。這類法人以取得利潤並分配給股東等出資人為目的,主要包括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其他企業法人。
非營利法人。這類法人不以分配利潤為目的,主要是為了公益目的或其他非營利目的,包括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基金會和社會服務機構等。
特別法人。這類法人既不屬於營利法人,也不屬於非營利法人,包括機關法人、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法人、城鎮農村的合作經濟組織法人以及基層民眾性自治組織法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