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大紀律是指中國人民解放軍在1927年和1928年期間形成的三條基本紀律,它們是:
一切行動聽指揮;
不拿民眾一針一線;
一切繳獲要歸公。
這三條紀律最初是由毛澤東在井岡山和遂川宣布的,後來發展成為了我們熟知的「三大紀律八項注意」。其中,「八項注意」包括:
說話和氣;
買賣公平;
借東西要還;
損壞東西要賠;
不打人罵人;
不損壞莊稼;
不調戲婦女;
不虐待俘虜。
這些紀律對統一全軍紀律,加強部隊的思想和作風建設,具有重大的意義,也是人民軍隊從勝利走向勝利的重要保證。
三大紀律是指中國人民解放軍在1927年和1928年期間形成的三條基本紀律,它們是:
一切行動聽指揮;
不拿民眾一針一線;
一切繳獲要歸公。
這三條紀律最初是由毛澤東在井岡山和遂川宣布的,後來發展成為了我們熟知的「三大紀律八項注意」。其中,「八項注意」包括:
說話和氣;
買賣公平;
借東西要還;
損壞東西要賠;
不打人罵人;
不損壞莊稼;
不調戲婦女;
不虐待俘虜。
這些紀律對統一全軍紀律,加強部隊的思想和作風建設,具有重大的意義,也是人民軍隊從勝利走向勝利的重要保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