敢負責、敢作為、敢爭先
「三敢」精神,即敢負責、敢作為、敢爭先,這一概念最初是在機關幹部精神討論中提出的心得體會。它強調的是面對挑戰時的勇氣和態度,具體表現為敢於承擔責任、勇於行動和努力爭先。這種精神不僅體現在工作態度上,還涉及到個人品質和道德責任感。
「三敢」精神的核心是「敢」字當頭,鼓勵人們敢於思考、敢於行動、敢於突破常規。它要求人們在面對困難和挑戰時,要知難而上、迎難而上,勇於解決工作中的問題和困難。在新時代,黨員幹部應積極發揚這種精神,以增強服務能力和提升服務水平,促進經濟社會的高質量發展。
此外,「三敢」精神還體現在對歷史事件的總結中,如貴州省委書記栗戰書在參觀黎平會議會址時,將黎平會議精神概括為「敢闖新路、敢於突破、敢於勝利」,這也被稱為「三敢」精神。這種精神被視為促進地區經濟社會發展的寶貴財富。
綜上所述,「三敢」精神是一種積極向上的工作態度和精神狀態,它要求人們在任何時候都要敢於負責、敢於作為、敢於爭先,不斷追求進步和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