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表法 」是由墨子提出的一 種判 斷是非 標準的方法,其核心 內容是在《墨子·非命上》中提出的 「言有三表 」,即 「有本之者 」 「有原之者 」 「有用之者 」。具 體而言:
「有本之者 」。
意味 著立言要有 歷史 經 驗或前人的 經 驗教 訓作 為依 據,主要是根 據古代的典籍 來 尋求立 論的根 據, 屬於 間接 經 驗。
「有原之者 」。
意味 著立言要 基於 現 實 評 價或普通百姓的感 覺 經 驗,即 從普通百姓的 實 際生活中 尋求立 論的根 據, 屬於直接 經 驗。
「有用之者 」。
意味 著立言要 經 過 實 踐的 檢 驗,即 將其 套用 於 實 際政治中, 觀察是否符合 國家百姓人民的利益,以此 來判 斷言 論的真假和 價值。
「三表法 」 強 調了立言的 標準和依 據,不 僅限 於理 論 層面, 還 強 調了 實 踐的重要性和言 論的 實 際效果。 這 種方法 體 現了墨子唯物主 義的立 場,主 張根 據 間接 經 驗和直接 經 驗的 結合以及 實 踐效果 來判 斷是非。然而, 「三表法 」也存在局限性,比如 過分 強 調 經 驗和感 覺,忽 視了理性 認 識的重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