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的相關規定,員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傷,如果滿足以下條件,可以被認定為工傷:
傷害發生時間為上下班途中,即在合理時間內往返於工作地與住所地、經常居住地、單位宿舍的合理路線的上下班途中,或者從事屬於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動,且在合理時間和合理路線的上下班途中。
傷害發生事由為交通事故,或者規定的事故傷害。
員工對事故承擔非主要責任,即以有關機關出具的法律文書或者人民法院的生效裁決為依據。
以上信息僅供參考,具體請諮詢相關專業人士。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的相關規定,員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傷,如果滿足以下條件,可以被認定為工傷:
傷害發生時間為上下班途中,即在合理時間內往返於工作地與住所地、經常居住地、單位宿舍的合理路線的上下班途中,或者從事屬於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動,且在合理時間和合理路線的上下班途中。
傷害發生事由為交通事故,或者規定的事故傷害。
員工對事故承擔非主要責任,即以有關機關出具的法律文書或者人民法院的生效裁決為依據。
以上信息僅供參考,具體請諮詢相關專業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