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審稿意見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總體評價。對論文的整體質量進行評價,包括是否符合學術規範、是否有創新性、是否有實用性等。
內容評價。對論文的主要內容進行評價,包括研究方法是否科學、數據分析是否合理、結論是否充分等。
語言表達。對論文的語言表達進行評價,包括語法是否正確、用詞是否準確、表述是否清晰等。
修改建議。針對論文存在的問題提出修改建議,包括需要增加或刪除哪些內容、需要補充哪些數據或實驗等。
具體型意見。審稿人針對論文中的模型、方法、實驗等提出的問題都屬於這個類型,通常來說,這種意見的信息量非常大,能較大程度提升論文的質量。
疑問型意見。由於審稿人和作者的背景知識、認知等不同,審稿人對論文中的某些論述存在疑問或者分歧,這種問題較爲容易解決。
籠統型意見。這類意見通常沒有針對論文中的某個點展開評論,而是籠統的說論文存在什麼問題。
建議型意見。審稿人有時候會針對論文的工作給出一些建議,針對容易操作的意見,作者需接受審稿人的意見,並在論文中進行相應的修改。
失準型意見。是某些審稿人對作者的工作存在誤解,從而給出一些不太合理的意見,碰到這種情況時,作者一般可不按照審稿人的意見修改論文,但必須在修稿說明中針對誤解進行耐心地解釋。
總的來說,作者要正確對待審稿人的審稿意見,讓其成爲提升科研論文質量的一種推力,而不是科研路上的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