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香港,主控官是律政司派出的代表,主要負責在法庭上進行檢控工作。他們不會執行案件的偵查工作,這部分工作由執法部門如警務處或者廉政公署等負責。在偵查過程中,如果執法部門遇到法律疑難問題,必須尋求律政司的意見和指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