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的主要職責包括:
擬定公路、水路交通行業的發展戰略、方針政策和法規並監督執行。
擬定公路、水路交通行業的發展規劃、中長期計劃並監督實施。
負責交通行業統計和信息引導。
對國家重點物資運輸和緊急客貨運輸進行調控。
組織實施國家重點公路、水路交通工程建設。
指導交通行業體制改革。
維護公路、水路交通行業的平等競爭秩序。
引導交通運輸行業最佳化結構、協調發展。
組織公路及其設施的建設、維護、規費稽徵。
負責汽車維修市場、汽車駕駛學校和駕駛員培訓工作的行業管理。
組織水運基礎設施的建設、維護、規費稽徵。
負責水上交通安全監督、船舶及海上設施檢驗和防止船舶污染、航海保障、救助打撈、通信導航工作。
制定交通行業科技政策、技術標準和規範。
組織重大科技開發,推動行業技術進步。
指導交通行業高等教育和成人教育以及職業技術教育。
負責部機關的人事、勞動工資、機構編制管理工作。
按規定管理部直屬單位主要領導幹部。
指導交通行業職工隊伍建設。
以上職責涵蓋了交通部的核心職能,包括政策制定、規劃實施、市場監管、安全監督、科技發展、教育培訓以及人力資源管理等多方面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