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局的作用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執行國家公務員制度,負責公務員的職位分類、考試錄用、考核、職務升降、獎懲、工資福利、退休退職、權力保障等工作。
代行政府進行公務員管理和任免,巨觀管理事業單位行政管理人員和專業技術人員,負責專業技術職務的評審工作。
研製擬定黨政機構改革方案和國家行政機關職能調整意見,承辦縣機構編制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負責黨政機關、事業單位的機構編制管理工作,審核機構設定和人員編制調整。
負責企業、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協調工作,擬定人才流動政策,組織人才流動、培訓和繼續教育工作,建立人才流動的社會調節機制和人才信息庫。
編制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計劃和工資計劃,負責相關統計工作。
負責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人員的工資工作,以及大中專畢業生分配和軍隊轉業幹部的安置工作。
負責人事法規普及和人事政策的調研工作,探討人事工作為經濟建設服務的有效途徑。
研究擬定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總體方案,以及職員、專業技術人員和工勤人員管理的政策法規並組織實施。
以上是人事局的主要職責和工作內容,旨在通過人事管理和制度改革,提高公務員和事業單位人員的素質和能力,最佳化人員結構,促進人才流動和經濟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