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 代表的主要 職 責和作用 包括 代表人民的利益和意志,依法行使 代表 職 權, 積 極 參 與 國家事 務的管理。
具 體 來 說,人大 代表在人民 代表大 會 開 會期 間和 閉 會期 間都需要 執行法律 規定的 代表 職 務。他 們 參 與 審 議各 項 議案、 報告和 發表意 見,有 權 聯名提出 議案、 質 詢案、 罷免案等。人大 代表 協助政府推行工作, 為人民 民眾 辦 實事, 帶 領 當地人民 民眾 發展本地 區的 經 濟,走共同致富的道路。他 們 還需要密切 聯繫人民 民眾,反映民 眾的意 見和要求,同 時在人民 代表大 會及其常 務委 員 會的各 種 會 議上 發言和表 決。
此外,人大 代表需要 模範地遵守 憲法和法律, 積 極 參 與 閉 會期 間的活 動,如 視察、 執法 檢查、 調研、 評 議等, 協助人民政府推行工作。 總的 來 說,人大 代表的角色是多方面的,旨在促 進 國家的民主政治 發展、 經 濟和社 會 進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