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 代表是由中 國各 級人民 代表大 會 選 舉 產生的 代表, 包括全 國人大 代表、省、自治 區、直 轄市人大 代表,以及 設 區的市、自治州、 縣、自治 縣、不 設 區的市、市 轄 區、 鄉、民族 鄉、 鎮的人大 代表。他 們的 選 舉 過程如下:
全 國人大 代表和省、自治 區、直 轄市人大 代表由各 級人民 代表大 會 選 舉 產生。
設 區的市或自治州的人大 代表由下一 級人民 代表大 會 選 舉 產生。
縣、自治 縣、不 設 區的市的人大 代表由 選民直接 選 舉 產生。
人大 代表的 構成具有 廣泛性, 包括工人、 農民、 專 業技 術人 員、 黨政 領 導 幹部、解放 軍和 婦女等, 確保了各地 區、各民族、各方面的 代表都有 適 當的比例。他 們 負 責宣 傳 國家法律政策、 協助本 級人民政府 開展工作, 並向人民 代表大 會及其常 務委 員 會、人民政府反映 民眾的意 見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