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們殺人的理由多種多樣,主要包括以下幾種:
利慾動機。出於對物質滿足的強烈追求,當這種慾望不能得到滿足時,可能引發暴力行爲。
性慾動機。包括性慾亢進和性虐待狂,可能因性衝突或扭曲的性觀念導致殺人。
報復動機。可能因憤怒或不滿而殺人,以發泄情緒或取得心理平衡。
逃避或恐懼動機。可能因恐懼或擔心被害人的安全而殺人。
政治動機。可能因對社會制度的不滿或政治理唸的衝突而殺人。
自身問題。可能因精神疾病、神經損傷或其他心理問題導致殺人。
環境影響。可能因環境壓力、家庭問題或其他外部因素導致殺人。
其他原因。如遺棄、迷信、尋釁鬥毆等。
這些動機可能單獨或結合出現,導致個體實施殺人行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