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稱代詞是一類用來代替人或事物的詞語,它們直接指代特定的人或事物,以避免重複使用名詞或其他代詞。在英語和漢語中,人稱代詞通常分爲三種:第一人稱(我、我們)、第二人稱(你、你們)、第三人稱(他、她、它、他們、她們、它們)。
人稱代詞根據其在句子中所充當的成分,可以分爲主格和賓格。主格代詞通常用作句子的主語,例如“I love you.(我愛你)”;賓格代詞通常用作動詞或介詞的賓語,例如“He loves me.(他愛我)”。此外,人稱代詞還可以有形容詞性物主代詞和名詞性物主代詞的形式,分別用於表示所有關係和單獨使用表示歸屬關係。
人稱代詞在語法上應體現數、性、格和人稱的區別,即存在兩個數(單數、複數)、3個性(陽性、陰性和中性)、3個格(主格、賓格和屬格)以及3個人稱(第一人稱、第二人稱和第三人稱)的不同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