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自由是指 個人按照自己的意志支配自己身 體活 動的自由。 限制人身自由的行 為 包括但不限 於拘留、禁 閉或其他 強制手段。 這 種 限制可以是合法的,如法院判 決的有期徒刑或公安 機 關 採取的 強制措施,也可以是非法的,如非法拘禁。人身自由的 限制具有 強制性,表 現 為不 顧及 個人意 願的 強制管束或使用捆 綁、 關押等手段。
根 據中 國法律,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除非 經 過人民 檢察院 批准或 決定,或人民法院 決定, 並由公安 機 關 執行,否 則公民不受逮捕。法律 還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 剝 奪或 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
人身自由的 限制可以分 為刑事上的 限制和行政上的 限制。刑事上的 限制 包括刑事 訴 訟中的拘 傳、逮捕和刑 罰中的自由刑等。行政法上的 限制 則 包括 強制措施以及行政 處 罰中的拘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