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承是指個人或集體按照法律規定或被繼承人的遺願,取得被繼承人的遺產的行爲。根據民法典的規定,繼承可以分爲法定繼承和遺囑繼承兩種形式:
法定繼承:
如果被繼承人的父母、配偶和子女都在世,那麼他們作爲第一順序繼承人,將優先繼承遺產。
如果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或者第一順序繼承人放棄繼承,那麼遺產將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等。
法定繼承中,子女的範圍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以及有撫養關係的繼子女。
如果父母一方過世後另一方再婚,即使再婚後沒有生下孩子,繼父(母)也可以作爲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再婚一方的財產。
如果父母過世未留遺囑,且子女已經結婚,那麼夫妻的共同財產中可能包含從父母那裏繼承來的遺產。
遺囑繼承:
如果被繼承人生前留有遺囑或遺贈扶養協議,那麼遺產將按照遺囑或協議的內容進行分配,優先於法定繼承。
如果遺囑中明確將遺產贈與法定繼承人以外的人,那麼即使是獨生子女,也只能繼承遺贈未處置的遺產。
綜上所述,可以繼承遺產的人包括被繼承人的父母、配偶和子女,以及根據法律規定和被繼承人的遺願可能成爲繼承人的其他人。在有遺囑的情況下,遺囑的內容將決定遺產的分配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