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我、自我、本我是精神分析學派創始人弗洛伊德提出的人格結構理論中的三個重要部分,具體內容如下:
本我(Id)。位於人格結構的最底層,代表人的本能欲望和基本的生理需求,遵循「快樂原則」,是完全潛意識的狀態,本我是與生俱來的,是人格發展的最初階段。
自我(Ego)。位於人格結構的中間層,是從本我中逐漸分化出來的,代表現實原則,是個體意識到的執行各種心理活動的部分,負責調節本我與超我之間的矛盾,平衡現實世界的要求和本我的欲望。
超我(Superego)。位於人格結構的高層,代表社會的倫理道德和內在的道德判斷,遵循「理想原則」,是由完美原則支配的道德化自我,主要由社會規範、倫理道德、價值觀念內化而來,是人格結構中的管制者,對自我進行監控,並追求完善的境界。
這三個部分共同構成一個人的人格,它們之間存在著持續的衝突與協調,這種衝突與協調體現在人的心理活動中,形成了人的性格和行為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