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
可以申請專利的項目包括髮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具體來說:
發明和實用新型。需要滿足新穎性、創造性和實用性。新穎性意味着該發明或實用新型不屬於現有技術,且在申請日以前未被他人提出過申請。創造性是指與現有技術相比,發明或實用新型具有突出的實質性特點和顯著的進步。實用性則指該發明或實用新型能夠被製造或使用,並能產生積極效果。
外觀設計。應當不屬於現有設計,且與現有設計或現有設計特徵的組合相比具有明顯區別。
此外,一些特定領域,如科學發現、智力活動的規則和方法、疾病的診斷和治療方法、動物和植物品種、以及使用原子核變換方法獲得的物質,通常不被授予專利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