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被羈押的情況主要包括以下幾種:
現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正在預備犯罪、實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後即時被發覺的人,或者被害人或者在場親眼看見的人指認其犯罪的人,以及有證據證明具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
犯罪證據。在身邊或住處發現有犯罪證據的人。
企圖自殺或逃跑。犯罪後企圖自殺、逃跑或者在逃的人。
毀滅、僞造證據或串供。有毀滅、僞造證據或者串供可能的的人。
身份不明。不講真實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人。
流竄作案、多次作案或結夥作案。有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夥作案重大嫌疑的人。
危害國家安全、公共安全或社會秩序。可能實施新的犯罪,或有危害國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會秩序的現實危險的人。
可能對被害人、舉報人、控告人實施打擊報復。企圖自殺或者逃跑的人。
可能判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有證據證明有犯罪事實,可能判處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人。
曾經故意犯罪或身份不明。有證據證明有犯罪事實,可能判處徒刑以上刑罰,曾經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的人。
以上情況可能導致個人被羈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