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合同的正式書面證明
保險單據,簡稱“保單”,是保險人與投保人之間簽訂的保險合同的正式書面證明。它是保險合同成立的主要表現形式,記錄了合同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包括保險條款、保險利益說明、現價保費聲明、受益人說明、投保人聲明等內容。保險單據不僅是保險合同成立的證明,也是保險人對保險責任的承諾,以及被保險人在遭受損失時索賠的主要依據。
保險單據的設計必須符合相關法律規定,如《保險法》等,以確保其合法性和有效性。保險單據具有法律效力,是保險交易的法律文件,當發生保險事故時,受益人可以憑藉保險單據要求保險人給予賠償。
此外,保險單據的形式可以多樣化,包括電子保單、預約保險單、保險憑證或暫保單等。電子保單是保險公司藉助數字簽名軟件和企業數字證書爲客戶簽發的具有電子簽名的保單。保險批單是保險人簽發的同意被保險人變更保險單內容的書面文件,是保險合同變更的證明。投保單,也稱爲要保單或投保申請書,通常由保險人提供,由投保人填寫訂立保險單所需的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