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專長是指個人特別擅長的學識、技藝、本領或特殊才能。專長可以體現在多箇方面,包括但不限於:
個性特長。如性格外向、善於交往朋友、善解人意、樂於助人等。
運動特長。如擅長長跑、打籃球、游泳等。
藝術特長。如擅長繪畫、唱歌、跳舞、音樂等。
工作特長。如學習能力、接受新事物的能力、交際能力、組織能力、計劃與執行能力等。
應用特長。如計算機操作、繪圖、編制報表等。
專長是個人通過不斷摸索和實踐積累起來的,是個人成長過程中的經驗和能力的體現。每個人都有自己的專長,找到併發揮自己的專長對於個人發展和成功具有重要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