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物是指直接服務於公共目的的物品或設施,處於國家、其他行政主體或某公司企業的支配之下。
公物包括但不限於公園長椅、生活周邊的綠植、學校桌椅等,這些物品或設施通常供公衆使用,沒有明確的私人擁有權。公物的概念隨着社會的發展而演變,過去不被視爲公物的物品,如某些私人物品或無體物,也可能被納入公物法的調整範圍。
從法律和行政法的角度來看,公物是行政主體提供公共服務的重要手段,包括直接和間接提供的財產。公物的本質特徵是它們的公用性,即這些物品或設施是爲了滿足公共需求而存在的。
公物是指直接服務於公共目的的物品或設施,處於國家、其他行政主體或某公司企業的支配之下。
公物包括但不限於公園長椅、生活周邊的綠植、學校桌椅等,這些物品或設施通常供公衆使用,沒有明確的私人擁有權。公物的概念隨着社會的發展而演變,過去不被視爲公物的物品,如某些私人物品或無體物,也可能被納入公物法的調整範圍。
從法律和行政法的角度來看,公物是行政主體提供公共服務的重要手段,包括直接和間接提供的財產。公物的本質特徵是它們的公用性,即這些物品或設施是爲了滿足公共需求而存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