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反十九畏」是指中藥配伍中的一些禁忌原則,以確保藥物使用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具體內容如下:
十八反。指的是某些藥物之間存在相反作用,如果配合使用可能會導致藥效減弱或產生毒副作用。例如,甘草與甘遂、大戟、海藻、芫花相反;烏頭(川烏、草烏)與半夏、瓜蔞、貝母、白蘞、白及相反;藜蘆與人參、沙參、丹參、玄參、細辛、芍藥(赤芍、白芍)相反。
十九畏。指的是另外一些藥物之間的相互作用,如果配伍使用可能會減弱藥效或產生不良反應,例如硫磺與朴硝(芒硝)相畏,水銀與砒霜相畏,狼毒與密陀僧相畏,巴豆與牽牛相畏,丁香與鬱金相畏,牙硝(芒硝)與三棱相畏,川烏與草烏與犀角相畏,人參與五靈脂相畏,官桂(肉桂)與赤石脂相畏。
這些原則源於中醫理論,用於指導中藥的配伍使用,以避免不良反應和藥物相互作用。在實際套用中,這些原則需要結合具體情況和醫生的指導來靈活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