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領遲延,又稱債權人遲延,是指債權人對於債務人提出的履行(給付)無正當理由拒絕受領或不能受領,或沒有按照約定給予協助,致使債務人無法履行的情況。
受領遲延的法律後果包括:債務人的注意義務減輕、債務人可自行消滅債務、債務人解除合同、停止支付利息、縮小孳息返還範圍、債務人有權請求標的物的保管費用和因債權人遲延而增加的必要費用,以及債權人應賠償債務人因此受到的損失。
受領遲延的構成要件包括:合法債務存在、履行必須是可能的、債務已屆履行期、必須因可歸責於債務人的事由而未爲履行,以及必須無法律上的正當理由。詳情請諮詢專業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