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持續城市是指在一定的社會經濟條件下,能夠尊重並維護自然環境,同時不斷改善城市居民的生活質量,既不給後代留下負擔,又能保持和提高城市生態系統的健康狀態和環境質量的發展模式。
這個概念強調在社會、經濟和環境三個方面取得平衡,以實現長期的、穩定的發展。具體來說,可持續城市具有以下特徵:
生態友好。注重環境保護,減少對自然資源的消耗,採取措施減少污染,提高能源和資源的使用效率。
經濟繁榮。通過集約型經濟成長方式,實現社會經濟的可持續發展。
社會公平。改善居民生活條件,提高社會福利水平,促進社會公平和包容性增長。
基礎設施完備。擁有完善的城市基礎設施,包括交通、能源、水利和環保設施,以支持城市的健康和高效運行。
文化和政治穩定。注重文化和政治發展,促進社區參與和公民教育,以增強社會的和諧與穩定。
持續性的環境管理。採取有效的環境管理措施,包括減少廢物排放、提高廢物回收利用率、促進綠色出行等,以實現城市的可持續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