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營安排是指一項由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參與方共同控制的安排。
合營安排具有以下特徵:各參與方均受到該安排的約束;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參與方對該安排實施共同控制。合營安排分爲兩種類型:
共同經營。合營方享有該安排相關資產且承擔該安排相關負債的合營安排。
合營企業。合營方僅對該安排的淨資產享有權利的合營安排。
當合營安排未通過單獨主體達成時,該合營安排爲共同經營;如果合營安排通過單獨主體達成,該合營安排可能是共同經營也可能是合營企業。
合營安排是指一項由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參與方共同控制的安排。
合營安排具有以下特徵:各參與方均受到該安排的約束;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參與方對該安排實施共同控制。合營安排分爲兩種類型:
共同經營。合營方享有該安排相關資產且承擔該安排相關負債的合營安排。
合營企業。合營方僅對該安排的淨資產享有權利的合營安排。
當合營安排未通過單獨主體達成時,該合營安排爲共同經營;如果合營安排通過單獨主體達成,該合營安排可能是共同經營也可能是合營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