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體字是一種漢字,由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單個字組成。
合體字在結構上分爲兩種主要類型。一種是通過組合的兩個或多箇成分來顯示字義,例如“伐”字由“人”和“戈”組成,表示用戈伐人;“取”字由“又”和“耳”組成,表示捉取一箇人;“休”字由“人”和“木”組成,表示人倚着樹木。另一種是兩個或多箇字組合在一起,其中一箇字表示義類,另一箇字表示字音,例如“河”字由“水”和“可”組成;“張”字由“弓”和“長”組成;“經”字由“糸”和“巠”組成;“球”字由“玉”和“求”組成。在現代常用的漢字中,形聲字佔90%以上。合體字在形式上保持了原來詞語或詞組的意義,且通常不會產生歧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