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一級開發是指由政府或其授權委託的企業,對一定區域範圍內的城市國有土地或鄉村集體土地進行統一的徵地、拆遷、安置、補償,並進行適當的市政配套設施建設,使該區域內的土地達到“三通一平”“五通一平”或“七通一平”的建設條件(熟地),然後對熟地進行有償出讓或轉讓的過程。
在這個過程中,政府或開發商會進行基礎設施投資運營和使用權出讓,以獲取一定的經濟收益,同時盤活城市存量土地,滿足城市社會經濟發展所需的供給需求。土地一級開發業務圍繞城市總體發展目標,結合城市發展規律,運用市場經濟手段,發掘城市土地資源的潛力,實現國有土地資源利用和綜合效益的最大化、最優化,推動城市化進程的不斷提升和經濟的健康持續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