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財產是指在夫妻雙方結婚之前,一方所擁有或取得的財產。
婚前財產包括但不限於個人積蓄、工資獎金、生產經營的收益、知識產權的收益、因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資本收益以及其他合法收入。如果一方在婚前取得了財產權利,例如預售房屋的產權並完全支付了房款,即使婚後才實際取得該房屋的所有權,這仍然被視爲婚前財產。
婚前財產不僅包括有形財產,如動產和不動產,也包括無形財產,例如知識產權等。重要的是,婚前財產在婚後受到法律保護,不會因爲婚姻關係的建立而自動轉化爲夫妻共同財產。不過,如果夫妻雙方有其他約定,例如書面協議,則可以按照約定來處理這些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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