嫌疑犯,又稱犯罪嫌疑人、嫌犯或疑犯,是指對涉嫌犯罪而受到刑事追究的人,在檢察機關正式向法院對其提起公訴以前的稱謂。
嫌疑犯通常是由偵查機關在偵查過程中初步確定的懷疑對象,但必須是特定的人,對於尚未找到或身份未確定的犯罪實施者,不能稱爲嫌疑犯。在整個刑事偵查過程中,嫌疑犯可能因不在場證據或其他科學證據被排除嫌疑。一旦刑事偵查終結,受到刑事指控的嫌疑犯則稱爲刑事被告人。
依無罪推定的原則,除非經審判證明有罪,嫌疑犯被視爲無罪。在中國,刑事訴訟法規定,犯罪嫌疑人自被偵查機關第一次訊問或採取強制措施之日起,有權委託辯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