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續企業這一概念可以從不同的角度來理解:
企業存續期:
定義:企業存續期是指企業根據其章程和公司法的規定,設定的營業期限內繼續存在並正常經營的時間段。
特點:當企業處於存續期內,表明它仍在正常運營。如果存續期結束且企業未提前宣布延長存續期,則意味著企業的運營可能即將結束。
企業兼併中的存續企業:
定義:在兼併過程中,當一個企業(接納方)通過收購目標企業的全部股權,取得對其百分之百的控制權後,目標企業解散併入接納方,接納方繼續存在,此時接納方被稱為存續企業。
特點:存續企業是通過收購方式形成的,涉及企業間的合併和重組。
上市過程中的存續企業:
定義:在上市公司過程中,留在母公司中的不良資產和盈利能力差的部分,經過業務重組後形成的企業,可以稱為存續企業。
特點:這一定義下的存續企業通常涉及資產剝離和業務重組,以提高公司的整體質量和市場競爭力。
綜上所述,存續企業這一概念根據不同的上下文有不同的含義,既可以是企業在規定營業期限內的正常運營狀態,也可以是兼併過程中的接納方企業,或者是上市公司過程中留下的不良資產和業務重組後的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