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營權是一種由政府部門授予或通過協議由一方授予另一方的權利,允許後者行使某一特定功能或銷售某一產品。
專營權通常具有壟斷性質,涉及的服務或產品包括郵電等公用事業、菸草專賣、進出口權等。專營權可以分爲專賣權和專買權。專賣權是指委託人(通常是出口人)在一定地區和期限內授予包銷商獨家銷售特定商品的權利,委託人在此期間內不得直接向該區域內的客戶銷售商品。而專買權則是指包銷商承擔向出口人購買約定商品的義務,並且不得從第三方購買同類商品。
此外,專營權也常見於公司間的協議,例如麥當勞和假日飯店等公司授予其他公司使用其商標、專利或專有技術的權利。獲得專營權時,公司通常需要支付一次性的專營權成本(initial franchise cost),並在專營權使用過程中定期支付專營費用(continuing franchise fe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