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團體通常指的是在組織或集體中,一部分人因為關係親密而形成的特定群體。這些群體內部成員經常一起行動,並可能疏遠甚至隔絕其他成員。小團體的形成可能基於共同的興趣、信仰或是為了追求特定的利益。在某些情況下,小團體的行為可能會損害集體的利益,例如只顧局部利益而忽視全局利益,或是基於少數人的特權而背離大多數人的共識。
小團體主義的表現包括脫離實際、急功近利,以及為了眼前的局部利益而犧牲長遠的全局利益。這種行為可能導致部門內部協調受損,內部人際關係複雜化,影響工作的正常開展。小團體主義還可能表現為地方歧視、地域歧視等,其特徵為考慮問題時局限於自己的小部門、小團體的利益,不顧、無視甚至對抗整體利益和集體意志。小團體主義是一種不顧及社會道德的、狹義的組織意識,往往有極強的排他心理,對社會有害無益。
在社交環境中,小團體也可能指那些訊息閉塞、具有少數人特權或背離大多數共識的團體。這種小團體的存在可能導致社會不公或是阻礙了信息的流通和觀點的多樣性。
綜上所述,小團體可以是基於共同利益或興趣而形成的非正式組織,其行為可能對集體利益產生正面或負面影響。了解小團體的特點和影響有助於更好地管理組織內部的多樣性和促進公平正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