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身份證是用於證明居住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公民身份的法定證件。
這種身份證由公安機關頒發給具有中國國籍的人,目前中國採用的是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居民身份證上附有持證人的相片和登記內容,包括一箇唯一的、終身不變的身份代碼,即公民身份號碼,這個號碼是由公安機關按照國家標準編制的。居民身份證在辦理各種需要證明身份的事務中都有應用,如入學、就業、辦理公證事務、辦理出入境手續、參與訴訟活動、辦理機動車駕駛證和行駛證、辦理個體營業執照、辦理個人信貸事務、參加社會保險、領取社會救濟、辦理搭乘民航飛機手續、投宿旅店辦理登記手續、提取匯款和郵件等。公安機關在執行任務時也有權查驗公民的居民身份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