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預付款,又稱材料備料款或材料預付款,是建設單位(發包人)在建設項目開工前,根據合同約定向承包人(施工企業)預先支付的款項。
工程預付款主要用於承包人爲合同工程施工購置材料、工程設備,購置或租賃施工設備、修建臨時設施以及組織施工隊伍進場等所需資金。這種支付方式相當於建設單位給予施工企業的無息貸款。在施工合同中,通常會明確預付款的數額、支付條件、償還方式等具體事項。例如,發包人可能在收到承包人的支付申請後的7天內進行覈實並支付預付款。此外,工程預付款的支付比例通常按照合同標的總額的一定比例來確定,原則上不應低於合同標的總額的10%,不應高於合同標的總額的30%,但具體比例可通過雙方協商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