帶薪年休假
年假,也稱為帶薪年休假(Paid Annual Leave),是勞動者連續工作滿1年後每年依法享有的保留職務和工資的一定期限連續休息的假期。
根據《勞動法》和《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在中國,凡是在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有僱工的個體工商戶等單位連續工作滿1年以上的職工,都可以享受帶薪年休假。單位應當保證職工享受年休假,職工在年休假期間享受與正常工作期間相同的工資收入。年假的具體天數根據職工的累計工作時間而定,例如,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職工,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國家法定休假日和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如果職工有特殊情況,如依法享受寒暑假或請事假、病假等,可能會有不同的規定影響其享受年休假的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