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咎辭職是指擔任領導職務的公務員或黨政領導幹部,因工作上的嚴重失誤或失職,造成了重大損失或產生了惡劣的社會影響,或者對重大事故負有領導責任時,基於自身的過失和責任,主動提出辭去現任領導職務的行爲。
引咎辭職是一種自我追究過失責任的形式,通常發生在領導成員意識到自己的錯誤或失職,認爲不宜再繼續擔任現職時。這種行爲對於保持領導層的廉潔性和維護黨和政府的形象具有重要意義。引咎辭職不同於一般的辭職,它通常只在領導幹部出現嚴重失誤的情況下適用。
引咎辭職是指擔任領導職務的公務員或黨政領導幹部,因工作上的嚴重失誤或失職,造成了重大損失或產生了惡劣的社會影響,或者對重大事故負有領導責任時,基於自身的過失和責任,主動提出辭去現任領導職務的行爲。
引咎辭職是一種自我追究過失責任的形式,通常發生在領導成員意識到自己的錯誤或失職,認爲不宜再繼續擔任現職時。這種行爲對於保持領導層的廉潔性和維護黨和政府的形象具有重要意義。引咎辭職不同於一般的辭職,它通常只在領導幹部出現嚴重失誤的情況下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