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性基金收入是政府通過徵收、出讓土地、發行彩票等方式獲得的收入。
政府性基金收入與稅收不同,它不是基於提供公共產品和服務的普遍性,而是針對特定公共事業的發展需求來徵收。這種收入有教育費附加、文化事業建設費、水利建設基金等,它們專門用於支持特定領域的發展。其管理遵循「收支兩條線」原則,即收入全額上繳國庫,支出按照批準的預算安排使用。政府性基金收入在調節社會經濟活動、促進資源最佳化配置方面發揮著重要作用,同時也為弱勢群體提供支持,促進社會公平與正義。
政府性基金收入是政府通過徵收、出讓土地、發行彩票等方式獲得的收入。
政府性基金收入與稅收不同,它不是基於提供公共產品和服務的普遍性,而是針對特定公共事業的發展需求來徵收。這種收入有教育費附加、文化事業建設費、水利建設基金等,它們專門用於支持特定領域的發展。其管理遵循「收支兩條線」原則,即收入全額上繳國庫,支出按照批準的預算安排使用。政府性基金收入在調節社會經濟活動、促進資源最佳化配置方面發揮著重要作用,同時也為弱勢群體提供支持,促進社會公平與正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