旁系親屬是指與己身或配偶有間接血緣聯繫的親屬及其配偶,如兄弟姊妹是旁系血親,姐夫、嫂嫂、連襟是旁系姻親。
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是旁系血親的一種,是指出自同一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旁系血親。包括同源於父母的兄弟姐妹之間(包括同父異母、同母異父),同源於祖父母的堂兄弟姐妹或姑表兄弟姐妹之間,同源於外祖父母的姨表或舅表兄弟姐妹之間以及不同輩的叔、伯、姑、舅與侄(女)、甥(女)之間。我國婚姻法禁止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通婚。
旁系親屬是指與己身或配偶有間接血緣聯繫的親屬及其配偶,如兄弟姊妹是旁系血親,姐夫、嫂嫂、連襟是旁系姻親。
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是旁系血親的一種,是指出自同一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旁系血親。包括同源於父母的兄弟姐妹之間(包括同父異母、同母異父),同源於祖父母的堂兄弟姐妹或姑表兄弟姐妹之間,同源於外祖父母的姨表或舅表兄弟姐妹之間以及不同輩的叔、伯、姑、舅與侄(女)、甥(女)之間。我國婚姻法禁止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通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