欺凌行爲是指一種通過長時間、故意的身體接觸、言語攻擊或心理操縱而產生傷害或不適的行爲。
欺凌行爲通常發生在校園內外,以學生爲參與主體,既包括直接欺凌(如身體攻擊、言語威脅等),也包括間接欺凌(如社交排斥、網絡欺凌等)。其表現形式多樣,包括但不限於身體欺凌(如毆打、腳踢等)、語言欺凌(如辱罵、譏諷等)、社交欺凌(如惡意排斥、孤立他人)、財務欺凌(如搶奪、故意毀壞他人財物)和網絡欺凌(如通過網絡散佈謠言、傳播他人隱私)。欺凌行爲的特點包括恃強凌弱、直接或間接、主動或被動、單獨或結伴,通常對受害者造成身體傷害、心理壓力或財產損失。
此外,欺凌行爲往往是不對等的,攻擊者在身體上、權力上或社會地位上強於受害者,並且這種行爲可能會反覆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