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訴權
求刑,也稱為起訴權,是指檢察機關或個人向審判機關請求對犯罪人適用刑罰的權力或權利。它是國家刑罰權(包括制刑權、求刑權、量刑權、執行權等)的一種表現形式。求刑權的性質是公訴權,是法律授予公訴機關請求審判機關在對被告人定罪的基礎上進一步判處刑罰的權力。求刑權來源於國家統治權,是刑罰權的表現形式之一。求刑權的權力主體是代表國家行使權力的國家機關,即檢察機關。求刑權是一種請求權,量刑權作為求刑權在刑罰權形態上的轉承,使得審判機關最終對求刑權有確認或否認的權力。求刑權的內容包括是否判處刑罰,判處何種刑罰,量刑幅度,是否判處緩刑,是否判處財產刑及數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