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權佔有是指沒有法律上的根據或原因的佔有。
無權佔有通常涉及對某物的控制和支配,而這種佔有沒有得到法律上的認可或授權。例如,拾得人對其發現的遺失物、無效買賣合同中的買受人對其購買的物品、租賃期結束後承租人對租賃物的佔有,都被視爲無權佔有。
無權佔有可以進一步區分爲善意佔有和惡意佔有,善意佔有是指無權佔有人不知道或不應當知道自己的佔有是非法的,而惡意佔有則是指佔有人知道或應當知道自己的佔有是非法的。善意佔有通常受到法律的保護,而惡意佔有則可能不享有相同的法律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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