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類場所是指在公共場所衛生管理中,根據相關法律法規被特別規定需要實行衛生許可的場所。具體包括以下幾類:
賓館、飯館、旅店、招待所等住宿類場所;
公共浴室、理髮店、美容店等個人服務類場所;
影劇院、錄像廳(室)、遊藝廳(室)、舞廳、音樂廳等娛樂類場所;
體育場(館)、游泳場(館)等體育類場所;
展覽館、博物館、美術館、圖書館等文化類場所;
商場(店)、書店等購物類場所;
候診室、候車(機、船)室、公共交通工具等交通類場所。
此外,使用集中空調通風系統的醫療機構候診室外的室內區域、學校教學生活場所、寫字樓、營業廳及國家機關提供公共服務的辦事場所等也被列爲甲類場所。甲類場所按照《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規定實行衛生許可,而乙類場所則按照相關管理辦法實行備案管理。
以上信息僅供參考,具體請以相關法律法規和官方發佈的信息爲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