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必要勞動時間是在現有的社會正常的生產條件下,在社會平均的勞動熟練程度和勞動強度下製造某種使用價值所需要的勞動時間。
這一概念由卡爾·馬克思在《資本論》中提出,具體指的是在現有社會條件下,爲了生產某種商品或服務所需的社會平均勞動時間。這一定義包含了兩個主要含義,首先是指生產某種商品的單個產品及其總量實際耗費的社會必要勞動時間;其次是指滿足社會現有需要應該投入的勞動時間,或社會總勞動按比例應分給該種商品生產的勞動量。這個概念在經濟學中用於理解商品和服務的生產所需的時間和勞動成本。
社會必要勞動時間是在現有的社會正常的生產條件下,在社會平均的勞動熟練程度和勞動強度下製造某種使用價值所需要的勞動時間。
這一概念由卡爾·馬克思在《資本論》中提出,具體指的是在現有社會條件下,爲了生產某種商品或服務所需的社會平均勞動時間。這一定義包含了兩個主要含義,首先是指生產某種商品的單個產品及其總量實際耗費的社會必要勞動時間;其次是指滿足社會現有需要應該投入的勞動時間,或社會總勞動按比例應分給該種商品生產的勞動量。這個概念在經濟學中用於理解商品和服務的生產所需的時間和勞動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