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據追索權是指持票人在商業匯票到期遭遇拒付、延期付款或其他法定原因時,對其前手(背書人、出票人以及其他債務人)請求償還匯票金額、利息及費用的權利。這是第二順序權利,又稱償還請求權利。持票企業可以對其前手任意贖人或全體行使追索權,按自己的需要行使權利。例如,企業B向企業C支付十萬元電子商業匯票作爲貨款,承兌人爲企業A,匯票到期後,企業C向企業A提示付款被拒付。根據法律規定,企業C有權向企業B、企業A行使票據追索權。在企業行使追索權時還需要提供完整的背書信息與材料,以便在追索時處於主動地位。
票據追索權是指持票人在商業匯票到期遭遇拒付、延期付款或其他法定原因時,對其前手(背書人、出票人以及其他債務人)請求償還匯票金額、利息及費用的權利。這是第二順序權利,又稱償還請求權利。持票企業可以對其前手任意贖人或全體行使追索權,按自己的需要行使權利。例如,企業B向企業C支付十萬元電子商業匯票作爲貨款,承兌人爲企業A,匯票到期後,企業C向企業A提示付款被拒付。根據法律規定,企業C有權向企業B、企業A行使票據追索權。在企業行使追索權時還需要提供完整的背書信息與材料,以便在追索時處於主動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