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舉制度是中國古代選拔官吏的一種制度,它通過定期舉行的考試來選拔人才。
科舉制度的主要考試分爲地方上的鄉試、中央的省試與殿試,考試科目包括秀才、明經、俊士、進士、明法(法律)、明字、明算(數學)等,考試內容涉及時務策、帖經、雜文等,明清時期則主要考八股文。科舉制度起源於隋朝,確立於唐朝,完備於宋朝,並在明朝和清朝達到興盛,最終在清朝末年廢除,這一制度在中國歷史上存在了約一千二百餘年,對中國歷史的發展產生了深遠的影響。科舉制度在其發展成熟之初,對於吸收中下層社會人士進入統治階級,促進社會流動,以及推動文化發展起到了積極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