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賃負債是指企業或個人爲使用他人的資產、設備或房屋等而簽訂的租賃合同所導致的負債,不管是經營租賃還是融資租賃,均需要在資產負債表上進行列示。其主要特點是具有統一的支付計劃和固定的租期。從更具體的角度來說,租賃負債等於按照租賃期開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賃付款額的現值,也就是應付未付的租金。
在這種經濟行爲中,出租人將自己所擁有的某種物品交與承租人使用,承租人由此獲得在一段時期內使用該物品的權利,但物品的所有權仍保留在出租人手中。承租人爲其所獲得的使用權需向出租人支付一定的費用(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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