競業限制或競業避讓協定
競業禁止契約,也稱為競業限制或競業避讓協定,是一種法律措施,旨在保護用人單位的商業秘密。具體來說:
簽訂對象:競業禁止契約通常與接觸、知悉、掌握商業秘密的員工簽訂。
業務範圍:用人單位可以根據自身情況與勞動者約定競業禁止的業務範圍,以避免勞動者再就業時無意間違反競業禁止協定。
地域範圍:用人單位還可以與勞動者約定競業禁止的地域範圍,但這一約定不得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
經濟補償: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契約後,負有保密義務的勞動者在競業限制期限內可以按月獲得經濟補償。
違約責任:如果勞動者違反競業限制約定,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
以上是競業禁止契約的主要內容,希望對你有所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