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職能是指管理者在管理過程中所從事的各種活動或發揮的各種作用,是管理系統所具有的職責和功能,是管理者在管理活動中應當承擔的職責和任務。
最早將管理職能上升爲普遍規律的是法國管理學家法約爾,他在1916年的著作《一般管理與工業管理》中提出了管理的四大基本職能:計劃、組織、指揮、控制。隨後,美國管理學家古利克在1937年提出了包括計劃、組織、人事、指揮、協調、報告、預算在內的管理七項職能理論。這些職能一般被劃分爲幾個相對獨立的部分,便於理論研究和實踐應用,但這些職能並不是互不相關或截然不同的,而是相互關聯和融合的。
具體來說:
計劃職能。涉及決定組織在未來特定時間內應達到的目標及實現目標的有效方式。
組織職能。指通過組織結構設計來決定做什麼、怎麼做、誰去做以及誰向誰負責等問題的程序。
領導職能。指管理者對下屬的指揮、協調與激勵作用,是管理過程的核心。
控制職能。指利用信息反饋,及時將執行結果與計劃目標進行比較,發現並分析差異,並採取相應措施促使計劃按既定目標實現的過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