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的一種
聘用合同是勞動合同的一種,用於確立聘用單位與應聘勞動者之間的權利義務關係。它通常旨在招聘或聘請具有特定技術業務專長的在職或非在職勞動者,作爲專職或兼職的技術專業人員或管理人員。聘用合同可以根據用人方式的不同進行劃分,與錄用合同、借調合同並列。在事業單位中,聘用合同亦稱聘任合同,是根據國家的有關法律、政策,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訂立的關於履行有關工作職責的權利義務關係的協議。它主要適用於招聘具有技術業務專長的特定勞動者。
聘用合同與勞動合同的區別在於,勞動合同通常更爲規格化和定型化,而聘用合同則可能包含對服務期限、工作崗位、勞動報酬、保守商業祕密等具體條款的詳細約定。這些專項協議作爲勞動合同的附件,具有與勞動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如果員工與用人單位簽訂了勞動合同後,又簽訂了專項協議,如崗位聘用合同,這份協議就是對勞動合同的補充。